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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通过了我司某个项目的申请,(政府不是股东)获得了这个项目的专项资金,项目是185万,我司承担100万,政府承担85万,政府第一年拨付56万,第二年拨付29万,但款项并未实际拨付到我司账户,而是通过某资源中心,具体流程为:我司内部列出采购清单-走完审批流程-询价下单-资源中心付款。 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司内部的100万是要单独列支吗?是正常做账在表格外体现还是有特别的科目?还有不通过我司的85万我司该如何在账目体现?怎么做账?#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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