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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老师
您好,购进的时候借:库存商品 dai:银行存款 赠送的时候 借:销售费用 dai:库存商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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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
您好,可以先计入原材料,领用的时候转到工程施工-原材料里面 查看全部回复
8550
王苗苗老师
您好,您说的情况,收入直接录入销售额300的,至于是哪个销售的话,您可以单独登记明细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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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超出经营范围,工商会找麻烦。如果只是单纯的分录问题,建议你先梳理一下公司的业务,分录最好不要乱做,不然后来的会计看不懂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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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晓雨
亲,如果是没有税率和税额的,直接按照发票上金额填写销售额的。不再进行换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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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建议对方增加经营范围,给你们开具加工发票的。如你们未取得相应发票,支付的加工成本无法在税前扣除的,只能在税前扣除你们进购原材料的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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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物业管理属于现代服务,一般税率6%,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一般税率9%。同一行业经营项目不同,所采用的税率也不一样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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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如果是赠送给客户不收钱,计入销售费用并视同销售的,借:销售费用,dai: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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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销售业务发生时需要及时开具发票,如果发票额度不够可以不开具发票按无票收入确认收入,进行纳税申报,一般设备购买时是需要及时开具发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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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代表这个税种的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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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当地工商局规定,这个行业跨度太大,看当地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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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所得税是有优惠政策,请问贵公司是小微企业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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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下税费种核定是不是税局没有给核6%的增值税,需要去税局核下代理服务的增值税税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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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选择相应的应税名称和相应的税率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6741
意思就是这家账只做了收入,没有做成本费用,那进购摩托车的成本票也没有么?还有日常经营的成本费用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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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规定: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1、原木。是指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所以,木板应适用13%的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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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开发票么?普票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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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售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累计折旧 (已计提的折旧)dai: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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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型号了把型号写上比如:品牌名字,这个是选填的,然后单价可以写包,数量就写多少包,然后一包多少钱就是单价(含税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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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3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以按照3%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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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68号)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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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入其他业务收入,如果以后经常经营这些商品,建议去工商上增加营业范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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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票上分两栏分别度填写该货物名称,按照同一销售金额填写,在第三栏的金额栏以负数填写该销售金额,金额合计栏则为实际收款的金额(一项销售货物的金额,另一项赠送相当于折让形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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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1]137号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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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商品代销,:是指厂商委托中间商,以中间商的名义销售货物,盈亏由厂家自行负责,中间商只取佣金报酬,若销售不出产品,仍可将产品退还给委托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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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是25%,享受优惠政策的另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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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转成一般纳税人时,税局就会把税费种核定给重新给核定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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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们是否有做农产品的免税备案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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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等,老师这边看一下哦 查看全部回复
9273
您看,他是这样计算咱把公式分析下: 查看全部回复
10103
通常大家所说的用税负来计算推算就是用销售收入乘以税负率等于准备缴纳的税额,但是你这个表上写的税负1.5,但是乘出来不是表上的数,你用电脑打开表格看看这个所得税计算的公式就能看到计算过程也就会知道计算原理 查看全部回复
8756
亲,如果你们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等其他的营业范围,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你们是只能开局建筑劳务发票的呢,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9%,简易计税3%。 查看全部回复
7321
每次取得劳务报酬先预交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80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1-2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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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实存为零的话,这次全部结转完就可以,肯定是历史出口和入库产生的误差数导致的,所以把误差数全部计入到这次就可以,在这次做到账和库存相同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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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8797
湖北以外地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思路: 1.先看整个季度销售额 是否超过了如果30万(按季度征收)。 2.如果没有超过30万,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企业性质的小规模纳税人,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 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查看全部回复
10777
从2019年税务总局要求对于分支机构执行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所,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以前年份地方各个税局在执行分支机构政策时候有些地方把其列入了独立核算并享受小微企业,但是2019年总局给予了统一规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单独享受小微政策,对于分公司之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单独做年度汇算清缴?这个问题需要您跟总公司协商并与总分公司所属税局做下进一步沟通,总局规定是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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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分公司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按照25%来预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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