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王苗苗老师
付款了就去冲应付款就行,发票到后肯定要红冲暂估成本分录,按照发票成本来入账,这样账上思路清晰,建议下次再做暂估的时候不用做进项税额,只暂估不含税价格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7803
李伟老师
根据规模而言,首先年营收是否会超过500万和120万,这两个营业收入的数额 查看全部回复
11592
您好,参考下下述公式和解释:残保金计算公式 应缴费额=(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工会经费 :指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并拨交给工会专门用于工会活动的专项经费。没有工会的通常税局会让按0.8%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10458
作废之前让他取消勾选,和对方沟通下就可以作废这份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13527
没有收入,这张表在勾选时可以不勾选这一张 查看全部回复
8721
您好,需要缴纳,银行dai款合同就是一种借款合同,所以,应按《条例》规定缴纳0.05%的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9540
首先财政部的是不能抵扣,能抵扣的就是1、电子通行费发票: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查看全部回复
7427
假如进货发生时间是2019年,取的的进项是2020年付款时间也是2020年,进项需要转出么?因为2020年销项都是免税,所以进行需要转出不能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7725
andy老师
这样做不合适,相当于是免费赠送,要视同销售的 查看全部回复
11754
您好,您具体是想算哪个数率? 查看全部回复
7300
去年入账的时候做的什么分录? 查看全部回复
9202
您代开是提供什么服务或货物的专票么? 查看全部回复
7003
是的,享受增值税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7927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查看全部回复
10630
记得是应纳税所得额减捐款乘百分之25。并且是取得有关部门的捐赠凭证才可以抵扣,是的你说的对,如果按照他们那说说的,所有公司都去捐赠了直接抵税款那还得了,这是取得有关部门的捐赠凭证情况下可以抵了税前利润,然后再按照利润去缴税 查看全部回复
9994
在为客户服务业务中产生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6855
肯定不合适,本身填写零就不合适,根据实际企业运营来做账,然后汇总报表来进行申报,亏损也是要正常申报的 查看全部回复
9707
第一、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是25%,享受优惠政策的另算 查看全部回复
10490
企业所得税等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利润总额)乘以相应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10029
一般在转成一般纳税人时,税局就会把税费种核定给重新给核定了 查看全部回复
10071
公司账务是要保持连续性,如果之前的外帐是简单记了下的话,建议对货币资金、库存商品、其他往来款、应收应付这些科目进行下核对,看是否与企业情况相符,特别是库存商品科目数据要正确 查看全部回复
9523
不好意思亲 查看全部回复
9388
您好,在电脑上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软件,在这个软件中进行申报个人经营所得 查看全部回复
10705
亲,你们是否有做农产品的免税备案呢 查看全部回复
9922
你好,上次这个还没有申报成功么? 查看全部回复
20232
亲,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20%;高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15: 查看全部回复
9175
您看,他是这样计算咱把公式分析下: 查看全部回复
10103
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提供学历教育的学校属于生活服务行业,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您无需按照3%或1%税率确认无票收入,是可以按照免征增值税方式来确认销项额 查看全部回复
9182
您是小规模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开票的时候是开的免税票还是有税率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8869
亲,你根据老师的要求说一下具体的数据老师在表中给你展示一下:1-2月份开具的专票金额 税额 税率 普通发票的金额 税额 税率 是否存在无票收入 3月份开具的专票 金额 税额 税率 普通发票金额 税额 税率 是否存在无票收入 是否存在其他的特殊的免税事项 查看全部回复
7558
咱先按正常的做些分录整理下思路:收到材料发票:借:原材料dai:应付账款-法人,领用:借:主营业务成本dai:原材料,现在情况是当时没有通过原材料来结转,直接借:主营业务成本dai:应付账款-法人 这样处理了 查看全部回复
7766
比如第一行1388升等于1吨,上面有换算值 查看全部回复
27493
如果你们按季度征收,开票金额没有超过30万,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7924
亲,如果你们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等其他的营业范围,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你们是只能开局建筑劳务发票的呢,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9%,简易计税3%。 查看全部回复
7321
您好,将成本法转成权益法,这样的操作是为了让人易于理解,也是可以直接调整的 查看全部回复
9072
一般纳税人采用的一般计税,开票需要开具的是9%。 查看全部回复
15995
一般纳税人采用的一般计税,月末需要按照:销项-进项+进项税转出-已交税款等之后的余额 进行结转。 余额大于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dai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申报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dai银行存款 余额小于零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dai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次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会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留抵。 查看全部回复
8986
亲,你是享受免税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8881
亲如果你们是采用一般计税的话,取得出差住宿费的专票是可以记到差旅费的呢,相应的进行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9486
当时支付的装修款做的账务处理是什么?是做预付账款入账了,还是当时就确认装修费用了? 查看全部回复
9444
1、从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总分机构所得税,季度分公司自己申报,年报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分支机构只需递交分支机构财报递交给总机构进行申报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12380
亲,你可以在国家信息公示网找到你们所属的省份,或者是在你们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去,然后按照相应的提示进行申报,然后根据你们2019年12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来进行填写你们的公司的资产状况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10320
您好,收到进项发票是要认证的,自己开的销项发票是不用认证的税盘每月按时抄报和反写税盘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10325
剩下的80不是体现在期末留抵税额行,而是在附表四中加计抵减期末余额中体现,实际抵减的时候直接写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dai:其他收益 查看全部回复
16491
亲,你想表达的是你取得费用成本发票认证期限是多长 时间是吗亲 查看全部回复
8522
你主要说的是关于自产货物给职工发福利怎么计算增值税吧?增值税上是视同销售的。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参考如下: 查看全部回复
12931
如果你们是一般纳税人,能抵扣的进项=含税金额 ÷(1+1%)× 1% 查看全部回复
10149
您好,该条例属于财税〔2019〕13号文件,该文件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10099
您好,取消认证环节目前税务总局还没有相关政策,目前只是由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调整为由纳税人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然后会自动带到增值税申报表中。 查看全部回复
7545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8栏“免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9栏免税项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栏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 查看全部回复
83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1011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条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酒店应向咱公司开具品名为“会议展览服务”的增值税发票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3163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15918
您好,先描述下咱企业的基本情况,比如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有没有开票?开的专票普票?哪类税率的票? 查看全部回复
9356
登录展开全部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