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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
社保只参工伤是不行,新开户一般是养老、工伤、失业同时开通 查看全部回复
4960
哈哈老师
对的,就是这个意思 查看全部回复
4337
申报期限看税务核定 查看全部回复
3686
莹老师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5181
Icy 何
建议到大厅进行更正,按照实际申报然后申请退税 查看全部回复
3804
如果是员工外地出差短期租房且财务制度规定实报实销的,则计入差旅费,不做个税申报。如果是给员工个人平时的房租补贴,则需要计入员工薪金,申报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3807
Amy老师
可以在这个月申报的时候把少报的补进去。 查看全部回复
4293
安叔老师
后续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填写年度总额,下一季度按照正常开票数据填报 查看全部回复
5176
需要申报个税,在个税申报系统里面离职补偿模块填写补偿嗯金额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3744
新企业登录检查下是不是密码错误输入了 查看全部回复
9761
那这样你们合同的项目金额和实际开具发票就不相符 查看全部回复
3388
一般都是默认法人或者股东都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21735
大宁老师
可以更正申报,然后试试让原员工撤销投诉 查看全部回复
4177
对,全部记入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3044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3587
每个地区社保基数核定不一致,建议从当时的社保局网站下载 查看全部回复
3407
筱粒老师
可以作废申报然后重新申报,也可更正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2932
您是个人到税局代开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6712
冯冯
100*10*(1-0.03)-100=870 查看全部回复
5199
去当时社保机关办理开户 查看全部回复
3997
做帐遵循会计准则,申报按税法规定 查看全部回复
5214
是的,计入生产成本里面 查看全部回复
4130
清岚
你可以试试下拉选项,看能不能修改,如果不能的话,可以咨询社保中心 查看全部回复
4941
按你统计的物业费收入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4459
张瑞峰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 8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期限不超 过48个月(4年)。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 600元定额扣除。 3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5708
个人所得税这么申报缴纳,发放工资的次月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3413
生产成本科目里面的职工工资和社保最后需要结转到产品成本中,生产成本科目一般是不可以直接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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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呢 查看全部回复
8450
venus老师
在电子税务局,行为税申报,找到印花税进行信息采集 查看全部回复
3443
您的人员信息状态,入职时间这些设置正确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4386
有真实业务吗? 查看全部回复
3715
看你什么时候缴纳了,一般都是当月计提次月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3222
1,现在一般纳税人财务报表季度申报,2财务报表一般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3,在电子税局-财务报表申报里面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4249
对也不对。这里还是需要看具体地区,例如如果某个地区的职工平均月工资只有2000元,那么住房公积金的上限则为2000*3*12%=720元,那么很可能你即使月薪是18000元,实际也没办法缴纳2160元的公积金。在不讨论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这样最后算下来你的工资薪金部分的税率就不止4.42%了。这里只是将老板的收入分别通过工资和奖金的形式分别人为地控制在适用税率10%以内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全年奖金一次性扣除的规定目前是截止到今年年底的,以后会否将奖金并入工资薪金还不确定。 查看全部回复
5022
现在是合并的,你那边报增值税的时候就有一个附表是附加税的报表呀 查看全部回复
3776
是能够享受的,因为这个截止时间是纳税发生时间,而不是申报时间 查看全部回复
3755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查看全部回复
4376
需要,个体户业主工资不能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5379
如果发放工资时通过其他应付或者其他应收已经入账,则返还给他是借其他应付或者其他应收 dai银行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3066
这个没办法在网上申报,需要您到税务大厅办理 查看全部回复
4303
一般社保是以员工上年度或者上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的,所以可能存在社保缴纳基数与当月工资不等的情况 查看全部回复
5664
需要申报各种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3124
这个需要和当地社保确认 查看全部回复
4135
个人代开发票时就需要申请代开者先申报缴纳个税,所以不再需要申报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4088
财产租赁所得 查看全部回复
4527
一般情况如果员工关系是外包的,那么你们和员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们实际与员工是劳动关系,只是把员工的社保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办理的,那么你们可能会存在劳动纠纷,因为无法证明你们已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 查看全部回复
5133
橘子
是工资少发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3172
个税需要在员工入职的公司进行代扣代缴,需要按照实际支付情况申报,不可零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4671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18909
是正确的,你可以从个税申报系统中导出上期申报数据,然后加入当期数据手动计算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7459
小梦老师
需要缴纳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12988
如果该年度之前未享受单独计税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463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查看全部回复
3004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保险费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3174
社保公司部分: 借 xx费用 dai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xx险 个人部分计提包含在工资里 借 xx费用-工资 dai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dai 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收代付-xx社保费 查看全部回复
5139
登录网经系统后点击左侧信息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3855
需要界定员工的性质,例如如果是销售人员则计入销售费用,如果是车间管辅人员就是制造费用等。另外,缴纳时也需要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转 查看全部回复
3290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其纳税义务的判定,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和任职受雇机构的具体情况来判定的: 1、居住时间不超过90天或183天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住时间超过90天或183天但不满1年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的个人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居住时间满1年但不超过5年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缴纳无住所但在缴纳居住满1 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缴纳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对在1个月中既有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并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4、居住时间超过5年纳税义务: 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查看全部回复
3924
是老板问公司借款,还是公司借给老板? 查看全部回复
3957
建议10月报表做更正,10月的流水做到10月 查看全部回复
3610
社保卡一般都由员工自行到银行办理 查看全部回复
3647
如果对方给您开了发票,那么您是不需要为起做代扣代缴的 查看全部回复
3613
建议和个体工商户签订合同时约定代收款项和租金,贵司开票即只开租金部分,这样就不需要开代收部分的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4328
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办税人员身份证,然后大厅填写申报表 查看全部回复
3873
1.通过实名登录或者申报密码登录方式登录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点击【系统设置】-【单位管理】,输入新企业的识别号或者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查询到对应企业信息后点击【添加】; 3.添加新企业信息后,可以在下方列表中点击【切换】,输入对应企业的密码后进入新企业的界面即可进行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只能填写同一地区的企业) 查看全部回复
7880
社保本来就是有一部分需要个人缴纳的,具体补的时候,社保局会给出明确的表格,单位补多少,个人补多少 查看全部回复
8041
小福老师
同学 你好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工资发放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且企业发放工资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5889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应先预缴10000元,年终汇算,如果无其他收入可以申请退税 查看全部回复
4973
没有这个要求哈同学,有些单位社保是人力在办理的 查看全部回复
4616
Annina老师
重庆这边需要线下处理 最好和当地社保局落实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3399
这个需要自己填写的 查看全部回复
3558
个人所得税是需要申报的哈,如果实际没有发工资也要做0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4480
看你申报的印花税是在哪个期间的,所属期可以选择与之相对应的日期 查看全部回复
4590
要么去社保局做行调转金操作 即将这辞职员工的社保缴纳金转移至公司下月去抵当,要么就和员工沟通自己全额交纳 查看全部回复
4089
同学,你好,0申报不涉及到交纳税费,申报完成后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4514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里面数据都为0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3356
要注销了,社保可以停的,至于是否能退回得和当地社保确认 查看全部回复
4521
这几张发票分开做账 查看全部回复
5272
同学不管他是补缴还是正常缴纳,都是缴纳的分录,企业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个人记入其他应付款 查看全部回复
4990
借:所得税费用dai: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5770
全额申报,留着以后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3788
这个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真实的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2784
每月登录电子税务局里面有要申报的税种点击申报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3575
这种情况你们只能双方协商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4699
这个要看您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了 查看全部回复
3073
建议当月计提 查看全部回复
2549
同学你好,这个问题有点多建议一个一个的问 查看全部回复
3183
陈米老师
商户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学校代收款,学校将代收款转给公司时,公司只扣留管理服务费(即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剩余款项转还给商家。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dai:其他应付款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商家需要按管理服务费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5776
也不需要了哈 查看全部回复
3211
工资包含社保吗? 查看全部回复
3827
一般情况下是分开的,工资一般是本月月末计提,下月发放。但是也不是必须分开凭证记账,您可以根据您公司实际情况录入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8491
同学 要先确认交通补贴是用于上下班的交通补助还是公务出差的交通补助? 查看全部回复
3478
同学,你好,现在工资按照年工资,可参考该标准 查看全部回复
4099
如果1-4月的个税由公司承担的话可以入到营业外支出哈 查看全部回复
3656
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查看全部回复
3400
你说的依据是做账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3453
这个员工是被派到分公司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3467
4102
这个你需要找出为什么不一致呢 查看全部回复
4299
这个是累计计算的,越往后个税也有可能不一样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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