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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请问这个政策现在还适用吗?#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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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你一下,我在盈申报信息里面查询到,要申报印花税营业账簿,税款所属期2022.7.1-2022.12.31日,这种我申报金额为0 ,还是要按实收资本金额计税金额申报?#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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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收到的投资款可以7月份之后申报印花税吗?#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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