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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负数表示资产了。就是多付了的意思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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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朝杰
第一,管理上的风险 容易出错 2、借dai纠纷 利息怎么算?怎么付?3、这些钱、这些人你都不知道来龙去脉,你知道他们有没有参与洗钱?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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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同学你好 与别的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因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进而给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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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Lucky
同学你好,首先商家销售商品应该无偿为客户开具发票,因此要求客户加税点开票是不合理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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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分支机构是独立核算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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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你喊扫码的那个人不是单位经办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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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是不是超过了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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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目前没有免征年终奖个税的相关政策。目前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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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借银行存款dai长期投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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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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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云峰老师
你好同学,那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选择在超过500万的当月或者次月成为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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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是不是报关单FOB价的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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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my老师
(1)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票时,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 (2)销售方开具蓝字专票时,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 (3)购买方根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冲减前期已确认的采购成本,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取得红字专票后,将其作为冲减分录的附件. (4),购买方取得蓝字专票后,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采购成本和「待认证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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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按照下述文件规定处理后,购买方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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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只要是公司合法取得的进项税发票都是可以抵扣的。比如说购买办公用品的专票,水电费的专票 电话费的专票等 都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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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对方已经确认了后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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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只有第一种情形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均从“次月”。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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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事业单位不可以为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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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的软件产品,应分开核算软件产品和其他产品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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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你们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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