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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需要保管,开具发票的单位,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第四条的规定:“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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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燕子老师
同学你好,居间费开票税目按照“现代服务业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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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对方提供了住宿服务,应该开具住宿发票。如果这个业务是和公司经营相关的费用支出,是可以报销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和第四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还可以继续追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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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政策上规定的是需要注明旅客信息,其中姓名和身份证是必须有的,你这个情况不符合规定,不建议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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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外购货物用于市场销售,会计分录是:借:销售费用-宣传费 dai:库存商品,会计上并没有确认收入,但是增值税和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所以会导致税会差异,这个是正常现象,不必单独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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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单位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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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公司需要缴纳工会经费的条件是:1、在本单位有20名以上的职工;2、职工工资经过扣税后的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数额,并且在上述条件符合的情况之下,需要缴纳的工会经费总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充分考虑到公司和职工利益,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来确定缴纳工会经费的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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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1、不考虑个税问题的话,都是可以的。2、如果考虑个税的话,这个要分情况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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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抵扣的部分不能开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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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您好,销售蔬菜肉类是免税的,开票和报税都是免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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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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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你是个体工商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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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系统限制不能填0,可以填1试试,这样应该就可以填上去了!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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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缴增值税,但是属于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如未发生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不属于上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因此,属于上述收入范围的应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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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开的是公司抬头的电子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其他的客运发票需要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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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去过大厅了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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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2022年7月1日实施的《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因此,自2022年7月1日起,单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应当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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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填写会计账上记账固定资产原值,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不包含能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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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实收租金作为纳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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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糖(103011204) 糖、加工糖及制糖副产品(1030106)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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