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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总公司派遣员工到中国分公司上班,工资境外总公司先垫付给派遣过来员工,中国分公司每月再外汇给境外总公司,因为是境外人员过来中国工作是需要在中国办理工作许可,工作许可要达到标准才给予办理,目前是按不低于地区的社平工资四倍申请办理,以前是派遣过来中国人员境外工资境外申报(无需中国再外汇回去),目前是工资分两部分发放,一部分中国发放,另外一部分是境外先垫付,在中国合并申报个税,咨询了办理工作许可部门,他们不管我们是怎么发放,付了外币还是人民币也好,最终是以完税证明依据审核资料,这样是不是可以理解这个完税证明申#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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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法人有两个公司。申报个税的时候只0申报法人了。我发现有个员工社保在A公司缴纳,工资在B公司发放并且5~7月也没申报该员工个税。请问应该补申报吗?是在发工资那家申报还是分别在两家申报呢?假如工资总金额是15000元#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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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公司需要更改个税代扣代缴系统的付款银行,请问如何更改?#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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