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礼品缴纳什么税
赠予礼品缴纳什么税
一、增值税方面
1.对于属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赠送,要区分自产(含委托加工,下同)和外购两种情况
个人消费一般是指企业为内部职工或者交际应酬发生的赠送支出,在财务上一般作为职工福利费或者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理.如某公司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奖励中层干部或者赠送有业务联系的其他企业(单位)人员,就属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赠送.根据所赠送货物的来源不同,相关税务处理也不相同:
(1)自产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应作视同销售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需要注意的是,该细则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因此,企业将自产产品向内部职工个人赠送或用于交际应酬应按视同销售处理,依法计提增值税销项税.
(2)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仅适用于"购进"的货物,而不包含"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因此,用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货物,如果是"购进"的,应当适用该规定,即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2.属于个人消费以外无偿赠送的,应按视同销售处理
其他无偿赠送是指用于除上述个人消费以外的赠送,比较常见的有无关联赠送和促销赠送.无关联赠送,一般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企业内部职工以外的个人捐赠支出,在财务上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促销赠送,一般是指企业为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而向购买者赠送实物的支出,如企业采取"进店有礼"等活动无偿赠送的礼品,在财务上一般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根据该政策,上述无偿赠送应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
对于上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由于没有确定的销售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确定销售额的顺序: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其中,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目前一般为10%,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是否按视同销售处理,各省要求并不一致,有的省份要求按视同销售处理,有的省份则要求将其视为降价销售,按照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向个人赠送礼品需要分两步考虑相关税务处理:
1.应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五)用于对外捐赠.根据上述政策,企业将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性质(包括职工福利和交际应酬)以及捐赠、促销等支出,应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
在视同销售价格的确定方面,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了两种情况,即企业赠送的礼品若属于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应按企业同类货物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若属于外购的货物,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在该情况下,由于外购的货物,其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金额相同,所得税影响额为零.在填列纳税申报表时,视同销售行为中视同销售收入应在年度申报表(a类)附表三第2行作纳税调增,同时视同销售成本在第21行作纳税调减.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不需要视同销售,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根据费用支出性质,确定税前扣除额度
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直接赠送的,不得税前扣除;属于公益性捐赠的,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按照发生额的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低原则予以税前扣除;属于业务宣传费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方面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相关政策规定比较明确.早在2000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就下发文件要求企业在各种庆典或者业务往来中发放的实物应按"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虽然政策规定明确,但实际执行中的可操作性并不强.目前在税收检查中,对于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企业,税务机关一般均要求其承担并缴纳相关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款时,应当先将税后金额还原为税前金额后再计算税款.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如何做?
一、企业发生促销展业赠送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发生的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等支出,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计入促销费用同时,要注意两点涉税问题: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要将购进物品的进项税转出并转入促销费用,不准作为销项税的抵扣.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通过以上文章内容我们对赠与礼品缴纳什么税以及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如何做,分别简述介绍。通过上述资料我们了解到,赠予礼品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等。会计在处理赠送礼品的账务时要分赠送的礼品是购进商品还是自产商品,不同的账务处理方式,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其他会计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在会计宝平台上向资质老会计进行咨询,平台上面的老师都是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在职老会计,入驻条件至少中级及以上职称,不低于五年全盘帐工作经验,还要答题测试通过了才能入驻平台,利用业余碎片时间在平台上向大家提供帮助,绝对的实战经验,不是纸上谈兵,可以放心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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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A公司申报个税发工资,在B公司缴纳社保医保不发工资可以吗? 问
如果同时在A.B两个公司入职的话,可以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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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公司给新员工缴纳公积金是不是要问以前是哪个城市缴纳的 还是直接点同城转移就可以了? 问
要问一下之前是在哪里交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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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9月份没有给新员工做申报缴纳 但是在工资里面已经扣除了 11月缴了9月 10月的社保 怎么做会计分录呢 问
相当于你们9月份的时候没有缴纳但是扣除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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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我那个2018-2024收入没交税,在今年第二季度都交了的问题,因为我们是代理记账,客户已经知道了这是以前年度的收入了,但是不知道它有税务风险,就是以后万一查到了是以前年度的就要缴纳滞纳金了,那我现在该不该跟客户说这个风险呢? 问
这个问题不是你能决定的,而且是之前的会计的问题造成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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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查询往年缴费记录,有的1月缴纳、有的345月缴纳 问
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后,点击申报信息查询,选择征收品目,输入查询起止时间即可查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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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查询公司给某员工第一次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时间 问
社保回盘里面可以看到社保时间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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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主营是出租房屋的企业,2018年-2024年有那种以原价缴纳给电力局,加价收取承租方的无票电费收入,历年来我前任会计都没进收入,没缴纳增值税。然后,我在2024年的第二季度把这几年累计的收入全申报了,增值税和附加税也缴纳了。但是我怕以后万一税务局抽查账目,不幸抽到了我们公司,我怕会缴纳滞纳金 问
税局万一抽查到的话,税局会判定税款所属期,从税款所属期的申报期满之日起开始收滞纳金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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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自己公司租的别人的房子来经营,然后跟对方公司签合同时说的我们缴纳房土税,这种的话房土税应该怎么申报呢? 问
你好,这种情况你们不能申报,因为对方是公司得需要对方申报的。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