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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老师
登上网上税务局看下税费种核定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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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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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是否一致?汇算清缴是否做过? 查看全部回复
8383
王苗苗老师
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解析:因为养老保险至少累计缴费满15年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退休,而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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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已交企业所得税填上数据显示错误,因为企业亏损应缴纳税额为0。您这种情况需要办理税企业所得税,目前大多数地方税局系统设置都是让退,不会抵下一年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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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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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查看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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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105000找对应的调增项进行调整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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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dai: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dai: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dai: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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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个人部分的数值填写到这个扣除项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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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个人转让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也就说股份原值是90万,现在以原值90万来转让的话,根据公式得出也就没有收入了,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零,股权转让是要新老股东都要缴纳印花税的,股权转让的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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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确认下在税局的税费种中个人所得税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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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没有差异的话,账面金额和税收金额是相同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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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电脑上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软件,在这个软件中进行申报个人经营所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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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退税的话,也是可以调成正数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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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账做:借:银行存款,dai:管理费用-社保费,这样回冲管理费用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7644
把这个表截图发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8537
需要,只要是从咱公司领取工资收入的个人,公司都必须进行代扣代缴的义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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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两个都是需要填写的 查看全部回复
14734
您好:每月租赁费800元,是可以把20%个税给避免了,但是增值税个人代开发票还是要承担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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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正常的餐费补贴是需要记到工资里面,缴纳个税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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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填写到该表格 查看全部回复
24003
因为目前这个扣除额是累计制度的,每个人的剩下的扣除额是不同的,你这个个税按那种来申报有,三种方式可以测试,1、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申报2、全额按照年终奖进行申报3、部分纳入薪资所得去申报把扣除额扣除完后,剩下的那部分按照年终奖去做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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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根据老师的要求说一下具体的数据老师在表中给你展示一下:1-2月份开具的专票金额 税额 税率 普通发票的金额 税额 税率 是否存在无票收入 3月份开具的专票 金额 税额 税率 普通发票金额 税额 税率 是否存在无票收入 是否存在其他的特殊的免税事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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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科目余额在汇算清缴时是不用做调整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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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销的苗木是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的呢。种植的花卉等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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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的消息是直接传递到税局专管员的系统中,然后专管员会通知你是谁,是不是以前某个员工没有在系统上点离职报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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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取得劳务报酬先预交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80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1-2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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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指的是这个政策吗: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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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无票收入进行申报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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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就是这样填写,因为您的这个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在账务处理和税收处理是一致的都是833.10,这样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8623
亲,你们把工程款给对方支付给项目负责人,是需要对方给你们开具发票的呢,对方开具发票,针对个税这一块,税务局会按照不含税收入的1.5%或者是1%来进行核定缴纳个税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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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稳岗补贴款:借:银行存款 dai:递延收益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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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目前是需要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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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dai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两者只能选择一项在一个纳税年度作为专项扣除的基数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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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其他收益 科目,并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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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这个一般是要记到公司营业外收入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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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总分机构所得税,季度分公司自己申报,年报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分支机构只需递交分支机构财报递交给总机构进行申报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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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说的是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么? 查看全部回复
8458
亲,您是在支付宝界面代开的发票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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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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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税务总局要求对于分支机构执行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所,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以前年份地方各个税局在执行分支机构政策时候有些地方把其列入了独立核算并享受小微企业,但是2019年总局给予了统一规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单独享受小微政策,对于分公司之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单独做年度汇算清缴?这个问题需要您跟总公司协商并与总分公司所属税局做下进一步沟通,总局规定是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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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说明税务还没有你企业的任何资料,那么税种都没有给你核定,所以无需汇算清缴了,只要你确认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另外个体户的所得税是个体经营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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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中纳税人信息中税费种信息截面先核实下您的个人所得税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还有查看是月报还是季度申报,如果是查账征收的话个人经营所得税申报是在自然人代扣系统软件中进行申报的,不是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9180
您好,您要问的是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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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分公司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按照25%来预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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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劳务派遣的员工还是自己的员工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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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上述给优秀员工的现金奖励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12957
您好,可以的,同学,您提交的问题比较多,请一个一个提交问题,咱一个一个来解决,我先给您说怎么填写附加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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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这个30万 指的是增值税的呢 小规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10894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9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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