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股东购新车赠送给公司,股东和公司签了免费赠车合同,股东付款,发票由汽车销售公司直接开给公司。 股东(不是个人)入账: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汇算清缴所得税时不能税前抵扣。 公司入账: 借:固定资产—小车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 有汽车销售公司开的发票,做增值税进项抵扣,可以正常计提折旧,汇算清缴所得税时折旧可以税前抵扣。 请问以上做法对#服务业#
浏览:5720
通知:《会计宝免费答疑群》已上线,席位有限,尽快加入
去年采购了一台固定资产,合同签订分期付款的方式,并在付款后开具当期发票,第一期在今年支付的,那23年的汇算清缴需要根据折旧金额做纳税调增吗?计税金额按多少算呀~分期共计36个月,按季度支付。#服务业#
浏览: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