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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叔老师
补充手续后营业外支出吧 查看全部回复
3246
哈哈老师
不属于了 查看全部回复
3382
这个不能按照免税开票 查看全部回复
4308
Icy 何
那这样你们合同的项目金额和实际开具发票就不相符 查看全部回复
3379
建议等完工后 查看全部回复
3688
Amy老师
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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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针对同一种业务选择一种方式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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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票上所买的东西是贵司拿来干什么用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3336
筱粒老师
1.可以退回,让对方用签合同的公司付款;2.也可以让A客户出具委托,写明委托另一公司付款的委托书 查看全部回复
3376
venus老师
同学只能去税局大厅修改 查看全部回复
3705
andy老师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查看全部回复
9260
大宁老师
可以更正申报,然后试试让原员工撤销投诉 查看全部回复
4150
你们这批货有没有计算收入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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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需要做,严格来说账也是需要建账做账的 查看全部回复
普票收回,然后开红字发票,再开专用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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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的部分货物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和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3102
进去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点击相关下载,选择下载开票软件 查看全部回复
3330
您这个现在是没办法开红字发票的 查看全部回复
4546
开户行名称应当和实际一致 查看全部回复
3798
统计的你填写行业特性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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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补充手续,要老板签字确认后,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者确认为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查看全部回复
3579
夏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公告)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合上述规定,建筑企业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税款;跨地级行政区范围提供建筑服务未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您到大厅补充缴纳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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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公司直接跟亲戚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利息。这样就可以做借款入账 查看全部回复
4635
把暂估的冲销了,按照发票入账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4157
高老师
如果是预收客户的预收帐款,确认客户收入时冲预收账款。如果不是客户的预收款,可以分析一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应付账款 查看全部回复
3813
账务上把这两笔进项税额,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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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说这个销售是在今年确认,但是实际是去年卖出去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2860
一般来说计算增值税税负率的话应该是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未税销售收入,但是您这种有免税的,为了更好的反应企业真实的税负率的话建议您用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总的未税销售收入—免税部分) 查看全部回复
3918
建议后期再次采购时跟供应商协商将此部分差额少付或者多付 查看全部回复
3580
按照申报表的进项税额,把账上的进项税额调整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4633
最好不要,税务稽查时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同的东西 查看全部回复
4579
不是必须退回的,如果该发票是费用发票而且你已经入账,那么收到发票后放入凭证作为附件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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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可能需要下载证书环境 查看全部回复
3134
只要是你销售的资金能体现出来就行,摆地摊也是收钱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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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不大,但是肯定要求法人到场的 查看全部回复
4120
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13%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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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程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您可以先挂在建工程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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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付款截图打印出来,还有其他能证明的提供下,作为报销依据。但是没有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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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边需要先找出不平的原因,然后更正期初的数据哦 查看全部回复
3710
一般情况如果员工关系是外包的,那么你们和员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们实际与员工是劳动关系,只是把员工的社保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办理的,那么你们可能会存在劳动纠纷,因为无法证明你们已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 查看全部回复
5115
小福老师
在次月报税前清卡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3714
橘子
是工资少发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3163
需要去修改 查看全部回复
3201
这个最好和专管员联系 一下,应该是开一张蓝字的票,就好了。 查看全部回复
411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查看全部回复
2995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3343
您按照实际业务销项减进项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3556
可以去代开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3307
负数发票已经对正数发票进行红冲了,为啥还要开具负数发票,况且负数后,这个发票已经处理完毕了,地址变更不影响发票作用 查看全部回复
不含税收入刚好45万不用缴纳增值税,但是企业盈利要交企业所得税。最好不要顶格开,容易引起税务风险。 查看全部回复
6406
同学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4100
只要相关业务真实发生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8702
如果您已经没有进项,那么您需要缴纳增值税就是含税销售额/1.13*0.13 查看全部回复
4559
1.以库存商品作为投资,按照销售货物进行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dai: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dai:库存商品 2.以固定资产作为投资,同样视同销售机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dai: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dai:固定资产(原值) 查看全部回复
3538
清岚
您如果只是想要平账的话,用现金可以平账,不过像您公司这样低税点购票的行为是不规范的,可能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 查看全部回复
3359
开票名称可以根据企业需求增加保存但是大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可以改动 查看全部回复
5405
您可以先做无票购进处理,等到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查看全部回复
6156
小梦老师
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入账,但是要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4963
Annina老师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4777
莹老师
方案一:补开的发票,次月申报时,据实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栏次填列正数,同时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列相应的负数。 查看全部回复
3932
Afei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查看全部回复
4213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4385
签订一个三方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三方盖章可以做账,借应收,dai应付 查看全部回复
4096
是的,要保持一致 查看全部回复
4317
可以,先挂账实际支付时再销账 查看全部回复
3971
真实合法的业务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4189
你好 你们主要业务就是运输服务的。 运输服务*运输费 。 查看全部回复
7426
损坏了对方没有要求退款? 查看全部回复
2838
可以开,也可以不开,不开的话,申报无票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3645
具体谁去代开的发票呢? 查看全部回复
3644
您就按照实际金额记账就行了 查看全部回复
4241
这个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真实的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2766
和地板有关系吗? 查看全部回复
3038
这种情况你们只能双方协商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4672
可以先暂估结转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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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参考 查看全部回复
9360
例如不含税100元,那么票面含税金额为100*1.13=113元 附加税一般根据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去计算的,例如一般纳税人,单位在市区,不考虑其他优惠政策,无消费税,有增值税10元。那城建税=10*0.07=0.7元,教育费附加10*0.03=0.3元,地方教育附加=10*0.02=0.2元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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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您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了 查看全部回复
3073
需要的,您真实发生的销售业务,正规是需要收款的 查看全部回复
5157
请问你们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4986
Summer
可以的,最好是能出个证明。关键是业务真实。 查看全部回复
4374
算是关联公司,可以有往来啊 查看全部回复
3740
同学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这个平台可以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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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全部开普票的,45万免税;如果有专票,还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查看全部回复
3497
不开票可以暂时不领购税控盘 查看全部回复
4637
1.一般纳税人是有条件的,并非是交税多就是一般税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一)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二)除本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对公司影响比较大,开票税点高,但是可以进账抵扣。 具体您说的再开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节税目的。 查看全部回复
3763
是的。但是不一定交税的,需要结合进账发票,其他的费用发票等考虑的。 查看全部回复
4175
4010
网上都有卖的 查看全部回复
4121
对,购销合同你们双方都盖章 查看全部回复
3439
这个具体交多少税不是咱们能够决定的,如果您是真实的业务的话,您可以正常缴纳。税负率只是税务局用于检查纳税异常企业的一个数据范围。 查看全部回复
3263
您根据收到的发票,销前期的挂账,后续剩余发票回来了再销剩余的挂账 查看全部回复
4413
销售合同一般是销售方出具的,根据合同,出库单等开具销售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4839
对合同没有影响 查看全部回复
4517
这个你需要找出为什么不一致呢 查看全部回复
4290
这种一般是公司的福利,走报销是需要发票的。这种发票账上做多了,对于福利费在所得税汇算时,会有一个扣除限额,超过了扣除限额会进行所得税调整,可能会缴纳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5059
广告服务 查看全部回复
5175
李伟老师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查看全部回复
您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 查看全部回复
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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