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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您好,合理避税是一个很专业和宽泛的内容,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找专业的顾问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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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可以更正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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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肯定有风险的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易老师
你们是一般纳税人的话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就可以抵扣进项,可以调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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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按照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计算,也就是减免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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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写个情况说明,去解释下就行了 ,本身购进货物没有取得进项发票也是很常见的 ,你没有进项以为着公司税负中,要多交税款,谁还愿意多交税款,税务局以这个借口停你的发票领购是不合适的!你可以跟对方说,供应商的发票延迟才能开出来或者部分取得是没有发票的,你们也没办法!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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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小微条件就按照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计提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dy老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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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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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绾绾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利润总额计算的,没有计提企业所得税影响净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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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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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票金额少,多暂估的金额要调增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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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不能直接转实收资本,只有以股东的名义投入资产(商品),可以计入实收资本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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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相关要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见附件)。 政策依据: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3.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税〔2018〕7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venus老师
是的资产不能为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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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如果对方已经注销,你公司可以准备上述资料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进项税额因未取得扣税凭证而不能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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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当年没交过罚款和滞纳金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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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更正申报所得税年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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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十月份征期还没到,所以清卡失败了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tammy老师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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