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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丁老师CPA
给对方收据,不算开发票,只能算是一种收款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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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确实是不能用了! 根据国税函〔2006〕479号 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规定:“……(三)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有误的,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按以下流程操作: 1.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2.消费者已经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销售方应当留存公安机关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如消费者无法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销售方应留存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机动车经销企业出具的退车证明或者相关情况说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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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您说的导出客户的开票明细是指什么明细?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归老师
你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 查看全部回复
开票开工程9%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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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做税务变更的!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市场监管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后,应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业务。如为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还需提供变更信息的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这种体统带出来的最好是咨询下专管员问问看有什么办法没(不过这种后台数据修改很麻烦);因为金额较小 账务处理的时候进管理费用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高老师
纳税人识别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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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检查网络连接是否正常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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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符合条件的,当月可以申请作废,跨月的开红字发票!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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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收据,确认无票收入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陈米老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所以,建议都开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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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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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属于服务类,填在服务一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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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户消费了,你有义务给人家开具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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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这个应该是系统设置的,如果申报不了,你可以不勾选那么多进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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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的专票,下月初勾选抵扣,当月也可以勾选,下月初确认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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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可以开谷物加工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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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您好,是不动产租赁还是有形动产租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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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确认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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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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