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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只能是根据已经发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数字统计一下以后再去纳税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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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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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COCO老师
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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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调整的也得填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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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红字发票做到2024年,影响2024年的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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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会开公益类性票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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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发文日期:2022-03-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有效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14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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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税率-前三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这个是有实际发生的支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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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没有变动还是五年内弥补亏损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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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行是合计数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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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外经证在同一税务局预缴企业所得税,通常是不可以合并预缴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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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说涉及到损益和报表的变化了,还是更正一下合适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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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可可
上面提示系统异常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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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小,记入当年,不用调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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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是什么样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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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您好 查看全部回复
这批库存有出售结转销售成本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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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的,只要是公司制企业都是需要参加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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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税务处理上,首先要判断其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申请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不符合上述不征税收入的条件,或者企业选择不将其作为不征税收入,那么就需要计入取得政府补助收入的当年收入总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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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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