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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你好,方便发一下截图么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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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从2019年税务总局要求对于分支机构执行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所,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以前年份地方各个税局在执行分支机构政策时候有些地方把其列入了独立核算并享受小微企业,但是2019年总局给予了统一规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单独享受小微政策,对于分公司之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单独做年度汇算清缴?这个问题需要您跟总公司协商并与总分公司所属税局做下进一步沟通,总局规定是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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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后面交过的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申请退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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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自产自销家庭农场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提前到税务机关备案,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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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购入已使用固定资产一般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尚可使用年限是指根据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和预见的各项无形损耗估测其继续使用的年限。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不同类别未使用固定资产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的目的是为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冲击,因此对于企业购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一般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综上,你公司购入旧厂房的企业所得税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20年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年,即该厂房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15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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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按照您账上实际情况来填就行,账上什么样就怎么填。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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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既然挂靠建筑公司的工程了,那个人给公司提供了发票,公司扣完挂靠费之后就按照应给个人的钱根据拿过来的发票给他支付钱就可以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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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企业所得税=3万*12.5%*2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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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用,这个只是汇算清缴调增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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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查看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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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业务是什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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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用只要在汇算清缴前发放的工资都是可以扣除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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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除了运输行业,其他的都计入费用类科目,哪个部门发生的就记到哪个部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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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不能,但是可以追补到费用发生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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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需要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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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在汇算清缴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纳税调整的一项,和增值税没有关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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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谭老师
财务手续费一般是不需要调增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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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8%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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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佣金手续费也不包括银行手续费,这个佣金及手续费指的是销售佣金及提成,银行手续费和账户管理费填写到财务费用”其他”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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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要把固定资产清理涉及到的累计折旧,相应在申报表中减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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