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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
如果是发票开具有瑕疵,对方要求红冲后重开,对你没影响 查看全部回复
5409
哈哈老师
对,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查看全部回复
3742
合同上设备税率是13% 查看全部回复
4347
梦梦老师
正常转清理 查看全部回复
3335
数据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查看全部回复
3502
这就看你计算的是哪个期间的税负率了,如果计算当月的就是当月交纳当月收入,如果计算全年的税负率那就是全年交纳的增值税除全年不含税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4123
看你核算的期间,月或年都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3630
悠悠老师
勾选是针对收进来的发票。是进项。所以,可以勾选。 查看全部回复
4723
大宁老师
借:银行存款260000 预收账款280000 dai:主营业务收入461538.4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461.54 查看全部回复
4046
你好 企业免税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专票要认证后做进项转出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3942
这个需要根据最低基数*你们当地各个险种的缴费比例计算的 查看全部回复
4202
蔬菜肉类是免税的 调料13% 查看全部回复
4655
这个得看你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的话看税务局怎么给你核定的,不同地方方式不一样 查看全部回复
6872
Annina老师
可以带上合同到税务申请,能不能成功,税务说了算 查看全部回复
4941
不会的,一正一负没发生一样 查看全部回复
3936
不一定,销售商品对应的成本不管是否勾选认证了都是记入到成本里面的 查看全部回复
4848
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3680
这是标准处理方案 查看全部回复
4070
按照扣除申报之前的收入数填写 查看全部回复
5960
未开具发票那栏 查看全部回复
3737
操守为重
可以,金额又不大。 查看全部回复
3840
不行,没有发票就不能开具了 查看全部回复
4315
对,一般都是当月做账的 查看全部回复
4749
venus老师
同学你没有进项税,要按销项税额缴税 查看全部回复
3712
税务师晓雨
增值税 100/(1+1%)*1% 查看全部回复
9774
可以,只要是公司真实发生的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5640
销售方自己开红字就行了,不需要购买方开红字发票信息表 查看全部回复
4436
可以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6011
已经抵扣过是按13% 查看全部回复
3603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查看全部回复
498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查看全部回复
3725
你好,不能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4961
你好,是这样的 查看全部回复
3446
andy老师
目前主要是两种方案: 1、例如你的工资都是6月发,那么7月按照实际发的工资申报个税,前面月份没有发工资就0申报 2、拖延的工资的话,可能导致员工不能完全享受扣除。例如:2021年工资是6万,没有发,等到2022年和2022年的工资一起发的话,那就是12万,按照12万申报个税,这样就导致员工多缴个税了。 所以有的企业采用按照计提的工资申报个税,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不是太规范,但是能解决问题,目前税局也没有说这个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485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一)下列服务: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4.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5.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6.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7.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8.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二)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1.电信服务。 2.知识产权服务。 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4.鉴证咨询服务。 5.专业技术服务。 6.商务辅助服务。 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8.无形资产。 (四)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五)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四、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查看全部回复
5156
如果价外费用没有数量的,可以不写数量 查看全部回复
4002
如果公司给缴纳社保,实际到手的工资就是扣除社保后的 查看全部回复
3536
税负率=(销项-进项)/不含税销售收入 你可以自己算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3728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不是单纯只考虑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36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6号)规定,旧设备是指出口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以下简称自用旧设备)和出口企业直接购买的旧设备(以下简称外购旧设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自用旧设备后,应填写《出口旧设备退(免)税申报表》,并持下列资料,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购买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旧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旧设备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九条规定,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属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的,其自获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资格之日起出口的自用旧设备,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该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后方可办理退税;如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则不得办理退税。 根据以上规定,由于企业的旧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金已经抵扣,不可以办理退税。 查看全部回复
3790
可以让销售方提供记账联盖章。税局回复:可以取得证明时,取得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的原开票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可代作原始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4249
发票开错了,请重新开具,应该开给YY公司 查看全部回复
3822
对,是的,需要备注 查看全部回复
4656
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你可以注册一个公司和一个合作社 查看全部回复
4540
什么证书呢 查看全部回复
27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所以可以部分开红字发票,并且要把原发票收回,如果确实收不回要取得对方证明,开具红字发票后,可以将红字发票发票联寄给对方。 查看全部回复
3637
如果是对方没有认证,可以收回专票,你们申请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4665
借管理费用 dai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借管理费用(负数) 查看全部回复
4026
不需要准备材料,没有期限 查看全部回复
4918
就一个月来说没啥区别 查看全部回复
4421
单价30,按照1%开票,换算成不含税单价嘛? 查看全部回复
5916
如果是设计服务应该是开6%税率的,如果是销售货物才能开13% 查看全部回复
5140
先查原因。 如错开,退回 如真实业务,付款单位委托开票单位开票。附件写清楚来胧去脉。这个慎重,是否有替付款款逃嫌疑。 不同的原因做账不同。 查看全部回复
5634
陈米老师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该四件套不能抵扣进项。 该四件套送客户,借记销售费用,dai记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14882
金额一致的话不需要交税 查看全部回复
3188
如果是果树,记到生产性生物资产没有错 查看全部回复
4192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你一个季度只开这一笔没有了其他收入的话,是免征增值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3120
可以收6%的普票 查看全部回复
Amy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4755
Alice老师
您好,印花税的产生是因为签订了购销合同,和发票无关 查看全部回复
5736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现将二手车经销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二)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查看全部回复
5357
盖在表上就行,位置没有要求 查看全部回复
4332
可以转账对方法人私人账户,让对方公司写个委托收款协议 查看全部回复
5581
不行,名称也税号都是不能错的 查看全部回复
6249
对,也是享受的 查看全部回复
3980
补报的时候您的意思是一起把六月份的进项税额一起填到申报表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3998
李伟老师
普票超过45万季度是要如实缴纳的 查看全部回复
6170
你好,发生退货时的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3772
您好,普票是不需要交增值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4684
你自己都没有梳理清楚业务怎么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5339
只要是真实交易个人收款也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3535
对,需要盖章 查看全部回复
3022
王苗苗老师
已开出负数发票的红字信息表不能撤销,可将负数发票作废并上传后,再进行撤销操作; 查看全部回复
3611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查看全部回复
9185
单价是多少就开多少 查看全部回复
3249
只要是这个是一类的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你好? 负数了的话 你申报表到时可能报不了的。 我们这边负数了 要求是去当地税务局大厅报负数 才行。 你到时下个月电话先问下税务局是不是这样。 查看全部回复
4278
税盘只能抵扣第一个 查看全部回复
3311
你好,可以,在摘要中注明 查看全部回复
3853
您好,,可以让对方给你们提供盖章的复印件做账 查看全部回复
3396
如果是开错了那就重新开,如果是由于小数点取数的问题,那就是属于正常 查看全部回复
3748
可以开 查看全部回复
3798
您好,要写明的 查看全部回复
10379
是合规的 查看全部回复
3852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4905
需要看开什么普票,比如说劳务费会对个税汇算清缴产生影响 查看全部回复
6560
对于一般纳税人无论开具的票是专票还是普票,税率都是一样。至于是否要交增值税,还要视进项税多少来决定。 查看全部回复
4624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4695
你卖了多少钱,然后换算成不含税的金额填就好了 查看全部回复
3442
李钢老师
可以,没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4296
同学以你们当地为准,一般税务局会通知的 查看全部回复
4451
开1%征收率的发票,小规模的申报表是按照3%计算的,如果是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直接选择全部免征,不再考虑减按1%。因为全部免征了。如果是要缴税的,需要填写减免明细表减2%,实现按照1%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5843
我没有说税费,你自己算。你们开20万确认20万的收入就好了,剩余的80万算代收,记到其他应付款,支付的时候冲减其他应付款就好了 查看全部回复
3699
提醒你一句:没有规定说成本费用必须占比多少。如果你无视这个问题,那就说你现在的问题,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法,你所有的发票都能取得专票且能抵扣的情况下,就是不含税金额,不能抵扣的就是含税金额。小闺蜜都是含税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6758
您好,普票不可以抵扣,专票可以抵扣进项 查看全部回复
11084
就是假如你是一般纳税人,你是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企业且符合加计抵减相关条件,你原来收到一张专票,票面税额6元,可以抵扣进项6元,那现在你符合加计抵减相关条件,可以享受加计抵减,可以扣进项6*1.1=6.6元 查看全部回复
3047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查看全部回复
5213
如果你们是用于销售的,那就记到库存商品, 查看全部回复
5912
你好,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3875
专票是代开的吧,在第二行有数 查看全部回复
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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