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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y 何
按照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纳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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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都会有出现需要红冲的情况,如果是真实发生的业务是不存在什么风险的哈。只是备查资料一定要留存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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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个人到税局代开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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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现在是没办法开红字发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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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粒老师
开户行名称应当和实际一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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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老板自己发生的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发票是不能计入公司费用的。如果是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则需要看业务内容是什么才能决定计入什么科目 查看全部回复
3706
高老师
你可以与出纳核对下是哪里错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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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出的发票信息是excel形式,可以用WPS转成PDF形式 查看全部回复
3886
小梦老师
一般都可以,个人也是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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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退货只能红冲,所以如果客户那边需要退其中一项,您这边是需要红冲发票的。然后会计分录的话就是您之前做账的分录,只是金额为负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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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应视同销售处理。借:固定资产,dai: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dai:库存商品 查看全部回复
3390
安叔老师
发票收不回,那预付的货款怎么入账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6097
venus老师
你可以确认收入,成本暂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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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元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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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财务软件录入的时候可以确认之前已计提金额,如果手工的话,就手工算出金额算入当期折旧。一般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就需要折旧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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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老师
合理的,这个进项税额你想什么时候抵扣就什么时候抵扣,而且现在没有时间的限制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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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公告)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合上述规定,建筑企业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税款;跨地级行政区范围提供建筑服务未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您到大厅补充缴纳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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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根据他开的红字发票和正确的发票再入账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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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开的发票正常确认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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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暂估的冲销了,按照发票入账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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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写餐饮费,但是不建议用餐饮票来抵实际的水电费支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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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怎么定根据你的开票范围以及企业本身的性质决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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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冯
你提前跟客户沟通一下,如果客户觉得没问题,你就寄过去,如果不接受,就重新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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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发票专用章都是要求备案的,所以如果贵司只需要一个章的,还是建议去指定机构注销一个。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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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如果无法找到经手人找到商家的话,可能无法入账,或者你也可以联系一下京东客服看看能否给你查一下这张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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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对方提供发票原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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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老师
一般是当月的发票应及时在当月入账,如果确实有原因造成现在才拿到发票,也是可以入账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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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要发票按照无票收入申报,做账按照无票收入做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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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实业务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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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人报销的,借方计入成本费用 dai方计入其他应付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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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计入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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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话6%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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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票肯定是不行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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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的时候没有发票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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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后期再次采购时跟供应商协商将此部分差额少付或者多付 查看全部回复
记账凭证的单据就是发票和其他原始单据的张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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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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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版最多可以11300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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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备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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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中小微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首先要看你们是否小微企业,如果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则12月申报11月的增值税时可以申请延迟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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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必须退回的,如果该发票是费用发票而且你已经入账,那么收到发票后放入凭证作为附件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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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入账,没有发票汇算清缴的时候纳税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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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还是准备上发票。一般来说,报关的时候不需要出示增值税发票。但也有例外,比如同一票报关的货值过高,海关怀疑你故意做大报关金额,或者怀疑货物产地的时候,就有可能要求出示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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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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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分开具体的类目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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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如果是给别人开票的话,应该是借应收账款 dai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如果是别人给你开票的,您需要看别人为你提供的服务的用途是什么,有可能是成本有可能是费用,所以分录是借主营业务成本或者XX费用 应交税金 dai应付账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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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指的什么认证时间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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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取消了发票认证期限限制,所以现在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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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什么用途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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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开你们分公司抬头的才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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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付款当月开始摊销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3872
大宁老师
个人代开还是公司代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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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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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车,老板拿回的维修发票则是老板个人的费用,是不能计入公司费用的。由于车辆非公司所有,因此代驾费也无法判定是因为老板个人事务还是公司事务产生的,所以也无法报销 查看全部回复
7828
小福老师
建议重新开具哈 同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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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程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您可以先挂在建工程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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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专票还是普票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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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入预付账款摊销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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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认证 查看全部回复
3618
可以开票 查看全部回复
5001
同学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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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
发票跨月就不能作废了,只能冲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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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单位,即使验旧了发票,当月仍然是可以作废的,不过各地税务局可能有差异,您可以具体咨询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3227
不应该,是不是您的信息输入有误 查看全部回复
4700
建议一致,不然会有税务风险! 查看全部回复
4883
是可以抵扣的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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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记入相关费用,只是没有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3327
需要缴纳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12997
不能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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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可以计入当年,但是如果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则需要纳税调增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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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要求评估公司按照进项发票上名称重新出具报告 查看全部回复
4534
同学,你们有什么科目呢,可以开具装修工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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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查看全部回复
3004
莹老师
对方要求一定要写上吗? 查看全部回复
4240
销售二手设备,开固定资产 查看全部回复
4621
你先确定这个票对应的内容,是不是已经提供完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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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发票含税价/1.13*0.13 查看全部回复
4823
您按照实际业务销项减进项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3556
负数发票已经对正数发票进行红冲了,为啥还要开具负数发票,况且负数后,这个发票已经处理完毕了,地址变更不影响发票作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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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公司成立时税局批准的单张发票限额是不含税金额10万,所以如果开30万的票就需要三张发票。如果贵司单张发票限额是100万,就只开一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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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查看全部回复
4170
tammy老师
你是购进商品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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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EⅩCEL文档做个电子发票明细表,将已报销的电子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信息录入(根据实际情况,如有需要越详细越好),下次拿电子发票来报销时,可以直接在已报销电子发票里查找发票号码(一船发票号码是唯一的不会重复的),就可以知道是否已报销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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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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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卖的直接可用的标识,是可以开13个点的标识的发票的,但是不能开制作标识的材料的发票的 查看全部回复
如果对方给您开了发票,那么您是不需要为起做代扣代缴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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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个体工商户签订合同时约定代收款项和租金,贵司开票即只开租金部分,这样就不需要开代收部分的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4337
您可以勾选不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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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100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中。例如运费100 固定资产10000 那么固定资产原值10100 ,按照固定资产的规定年限折旧摊销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5247
您可以先做无票购进处理,等到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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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发给对方 查看全部回复
5539
你好 可以打税务局的电话咨询具体是什么情况,或者直接到大厅修改预留电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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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红字发票要和原发票的全部联次都要附在一起,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查看全部回复
3864
Annina老师
可以不处理,也可以让领导先报销,借预付账款,dai其他应付款 查看全部回复
402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如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查看全部回复
3439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4804
如果发票99752.03是不含税金额,查下报表上的实际收入是否错误,如果错误更正下 查看全部回复
3457
让供应商给你开个红字发票,把前期入账的固定资产冲销 查看全部回复
4486
根据您公司的情况 查看全部回复
3435
方案一:补开的发票,次月申报时,据实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栏次填列正数,同时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列相应的负数。 查看全部回复
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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