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培训费,工资总额,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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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时候,我看培训费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是吗#出纳#

王苗苗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 一、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 六、其他相关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因此,企业给员工培训支出的培训费用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范围,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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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划分标准说明怎么填写#房地产#

颜老师

控制关系:关联交易中的一方是否对另一方有控制权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控制权可以通过持股比例、投票权或者其他实际控制手段来体现。如果一方能够对另一方的经营、财务等重要决策产生显著影响,则可以认定存在控制关系。 重大影响关系:即使没有直接的控制关系,但如果一方能够对另一方的经营、财务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也应当将其视为关联关系。这种影响可能是由于持股比例较高、有特定的经济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关联性因素导致的。 共同控制关系:如果关联交易涉及到多个方共同对某一方的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则应当考虑这些方之间的共同控制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仔细审视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确定彼此之间的控制权或者影响权。 关联交易的性质与普通交易的区别:关联交易往往具有特殊性,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因此在划分关联交易时需要考虑其与普通交易的区别。关联交易可能涉及到的是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披露要求,以确保公平、公正的交易行为。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要求:除了上述基本标准外,还需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对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划分要求。这些要求可能包括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内容、审计程序、相关方利益冲突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需要在填写表格时全面考虑并遵循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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