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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
如果不知道用途,建议先挂往来 查看全部回复
3727
tammy老师
有关联的业务就要填 查看全部回复
5348
杨老师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8063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需要税务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3831
厚积薄发
总公司已经开票给对方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3531
你们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查看全部回复
13136
小小
如果是你们分公司不参与总公司的汇算清缴,你们就按个税申报的金额填 查看全部回复
3129
分公司没有收支吗? 查看全部回复
3315
木言
每个季度期初+期末的和除以2算出平均值,4个平均值相加再除以4 查看全部回复
3932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3139
发票抬头是谁? 查看全部回复
3534
夏老师
借银行存款dai,短期借款600万。借其他应收款总公司460。分公司140dai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dai,其他应收款分公司600万。借短期借款dai银行存款600万。 查看全部回复
3313
andy老师
可以做进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3535
Leaf
是的 合计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2963
安叔老师
意思是总公司代付分公司社保,支付的时候做往来 查看全部回复
3083
没有这个说法 查看全部回复
2578
注销证明就可以了 查看全部回复
3645
如果不在同一县市是要按视同销售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3824
建议: 1、由甲方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由分公司开具发票并收款,做到合同、发票、资金三流一致。 2、如果甲方不同意跟分公司签合同,不同意将资金汇入分公司账户,建议由项目甲方、总公司及分公司签定三方合同,合同约定由分公司执行合同,并由分公司开具发票并办理财务结算等相关手续 查看全部回复
2885
venus老师
同学你们是总公司的收入就在总公司确认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5637
Annina老师
私人转账会造成挂账,分公司直接交物管费 查看全部回复
4063
李伟老师
你们双方挂往来,你入借:成本费用 dai;应付职工薪酬 查看全部回复
4160
小智
借:其他应收款,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3274
分公司本来就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购买的工资,社保都是挂在总公司帐上 查看全部回复
3480
虽然分公司是独立合算,但是企业所得税要汇总申报,如果符合小微企业,当然有税收优惠 查看全部回复
3205
分公司收入,总公司不需要确认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3289
如果分公司自己去申报企业所得税,一般就认定为是独立核算,如果企业所得税汇总到总公司去申报,就被认定为是不独立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56383
依然是负的,因为你已经暂估入库做了成本,收到发票后冲回暂估再依发票做一笔 查看全部回复
3907
易老师
不可以,用什么公司招标就得用那个公司的资质 查看全部回复
3395
可以抵,建议签订三方协议,最好的办法让总公司还回来,就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查看全部回复
3050
建议不要 查看全部回复
3588
不可以,总公司老师不属于分公司的员工 查看全部回复
3537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 查看全部回复
3751
如果哈,你们老板要把这些钱付给总公司就需要,不付就不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3157
不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3475
不能 查看全部回复
3757
肯定有呀 查看全部回复
4255
收集的工程款转到子公司按长投做账 查看全部回复
3237
Yan
什么费用?21年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2800
甜甜老师
所得税吗? 查看全部回复
4110
法人一般指的是企业,你这里所说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吗? 查看全部回复
3361
分公司的 查看全部回复
4096
2946
影亦老师
可以冲掉计提的然后重新按照实际缴纳金额计提,所得税费用直接计入以前年度损益然后转入未分配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3999
分公司也可以选择独立核算的 查看全部回复
3048
Icy 何
能更改的 查看全部回复
4123
总公司开票给分公司做成本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3890
不需要做合并报表,所得税合并申报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3864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dai: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dai:应付利润 支付时 借:应付利润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2560
要咨询下当地税务机关,有的地方可以,有的不行,看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行不行,以当地税务机关的意见为准,然后解释下你们公司这样的业务的特殊性 查看全部回复
5606
若鱼老师
不可以的,需要开成分公司的票 查看全部回复
3078
而已老师
季报各报各的,年报和汇算再合并 查看全部回复
3838
冯冯
3954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作废与总公司的合同 查看全部回复
3218
不属于,开票公司收款了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4608
分开建账 查看全部回复
4818
可以办理的 查看全部回复
3043
4878
往来借银行,dai其他应付 查看全部回复
3160
4594
分公司最好在总公司名称变更后的30内做变更 查看全部回复
3964
不能,在哪里买的就只能做在那里 查看全部回复
3786
取消与总公司的合同,直接与分公司签合同 查看全部回复
3796
3684
如果总公司有要求按总公司要求提供 查看全部回复
3503
财务报表全部数据 查看全部回复
2475
如果是总分公司间签订的运输合同,总分公司需要交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3526
微尘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账务具体看总公司要求,一般是纳入总公司按照部门专门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3678
莹老师
你要看员工的劳动合同是跟哪个公司签的就在哪个公司付工资在哪个公司报销 查看全部回复
3400
不规范,是哪个公司的支出就在哪个公司报销 查看全部回复
2893
Summer
总公司转账给分公司,对总公司而言计入到其他应收款科目,而对分公司而言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具体的分录如下: 总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dai:银行存款等。 分公司, 借:银行存款等, dai:其他应付款 查看全部回复
3844
清岚
有欠工资和社保的话建议进行支付 查看全部回复
4970
3506
陈米老师
国家层面上并没有分公司是否单独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规定,可参考地方性的规定并与当地征管机关沟通确认。我们这边是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的,要分别在当地税务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6133
保险费的发票是开给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5370
车辆保险费的发票是开给谁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4497
小梦老师
这个肯定要查原因呀,要没办法调整的 查看全部回复
5355
张瑞峰
总分公司分别以往来挂账即可,无需开票交税 查看全部回复
3650
操守为重
开具发票建议根据合同用分公司的开具。最好合同、发票、现金三流一致 查看全部回复
4521
内部往来 转账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4372
哈哈老师
并没有决对好坏,看企业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4037
直接在总公司办理减少后再去分公司增加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3998
借:其他应收款 dai:钱 查看全部回复
5051
王苗苗老师
如果餐饮是独立成立的公司,做账是单独做 查看全部回复
3958
不行 查看全部回复
4290
分公司的业务,应该开给分公司,发票开错应该退回重开 查看全部回复
4474
税务师晓雨
所得税预缴,应交企业所得税=(本年累计收入-累计成本费用-以前年度亏损)*所得税税率-前面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4379
一般是在哪个公司工作,就在哪个公司缴纳社保发工资,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别在两个公司发工资,缴社保选择一个公司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4149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单独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如果符合优惠政策,可以总体享受 查看全部回复
4648
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3344
您好,这样是不规范的,若确实和分公司发生的交易,建议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开分公司抬头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4800
悠悠老师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的,只有负责人。除了所得税,有些分公司要并到总公司统一汇总计算。有的是单独计算。其他的税是一样的计算,报税。至于是汇总还是单独核算,看当地的税务要求。 查看全部回复
3649
做账和挂靠的一样,但是性质,不属于挂靠,挂靠违法,内部承包,总公司统一核算,这个不算违规 查看全部回复
3740
Karina老师
你好,请问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的? 查看全部回复
4835
你好,可以的。总公司接收分公司的应收账款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铵分公司给的欠款单位设明细 dai:其他应收款(冲原总公司拨给分公司的款作的科目) 分公司移交给总公司的应收账款账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冲原收到总公司拨款作的科目) dai:应收账款——欠款单位设明细) 查看全部回复
4807
你好,可以以总公司名义购车,分公司使用 查看全部回复
8476
你好,是否选择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选择 查看全部回复
3857
如果是分公司的员工,那么应该在分公司发工资,如果是分公司借给总公司的钱,那么挂往来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421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第十五条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11554
成立公司本身没有什么风险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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