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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my老师
个独企业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3263
木言
当期全部不含税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4474
Yan
2.5% 查看全部回复
3612
属于现代服务一般纳税人是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的 查看全部回复
2619
小小
补一个就行了,这个应该没关系 查看全部回复
3206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本期如果作了进项税额转出的,需要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查看全部回复
3993
可以由纳税人自行选择,但不得同时享受 查看全部回复
3674
归老师
不要开公司 个体户经营就可以。最好是核定 如果你一年5 6百万的话只能弄一般纳税人的公司 查看全部回复
3636
安叔老师
享受的 查看全部回复
4394
绾绾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查看全部回复
3832
哈哈老师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照15%就算 查看全部回复
3198
大宁老师
一般当地人社局会提供免费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具体您可咨询人社部门等政府工作部门 查看全部回复
2996
是加计抵减增值税吗 查看全部回复
2950
Annina老师
有相关需求的可以跟园区联系 查看全部回复
3073
Amy老师
可以在电子税务局里面填写的,如果不知道如何操作,可以电话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查看全部回复
3237
你说的是什么加计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4562
优惠政策小规模企业多 查看全部回复
3705
venus老师
可以抵扣你们的销项税 查看全部回复
10478
7687
这个问题最好咨询当地的税务局 查看全部回复
3343
看是什么性质的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3173
总局2020年第25号公告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收优惠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没有新文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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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在申报表享受,账务处理按正常固定资产入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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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 ? 2021-12-31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3747
不用调减 查看全部回复
3236
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4296
季度不超45万的免增值税及附加税,有的个税也免 查看全部回复
3049
高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且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后设立,且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3688
刘老师
次月才可以享受哦,也就是在2022年享受 查看全部回复
4301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3605
不用做 查看全部回复
4378
有没有计算错误? 查看全部回复
4136
1% 查看全部回复
3458
税收嘛?具体哪个税种? 查看全部回复
2776
所得税=会计利润*所得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4479
确定是否是非盈利机构 查看全部回复
4181
张老师
增值税一般是需要计提的,所得税和附加税可以不需要计提 查看全部回复
3880
而已老师
建立工会要返回一半,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4052
不超100万,减按1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100*12.5%*20%=2.5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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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小微企业的所得额100万以内,所得税2.5个点 查看全部回复
3552
这个建议你具体跟当地税务落实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3494
税负不是万能的,它是浮动的,不同企业,不同规模的都不一样 查看全部回复
3018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2829
受国家放改服政策的影响 查看全部回复
315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综合税率2.5% 查看全部回复
4138
可以改1% 查看全部回复
5518
微尘
是的,目前没有新的政策下来,所以明年还没有新的政策的话,小规模3%征收率 查看全部回复
4124
Icy 何
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电商行业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你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规模等情况看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3689
直接50万*30%-40500 查看全部回复
3532
是内部研发的还是外购的 查看全部回复
7373
自产自销的合作社不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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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租赁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如果一次性收取了租金,应当全额开票缴纳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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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户那里买后直接销售,按照9个点抵扣进项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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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成立公司或个体户,以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装饰业务,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还可能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查看全部回复
5563
现代服务业 查看全部回复
4250
10170
明年也可以享受 查看全部回复
3824
符合小微企业政策吗? 查看全部回复
4558
现在最新是否延续之前的政策还没有通知呢 查看全部回复
338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第二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和药械,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的增值税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4673
3506
清岚
如果您本月有进项,只需要填写当期发生额就可以,本期没有缴纳增值税,不用本期抵减,期末会形成留抵,您下月有销售业务时可以正常抵减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6526
税务师晓雨
以前期间出的政策有很多,你可以登陆当地税局的公众号,一般有单独的模块 查看全部回复
3877
andy老师
代开的专票是需要缴纳城建税的, 所以直接缴纳了。 查看全部回复
5015
个体户有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3562
个税包括很多种,你想问哪一种? 查看全部回复
3463
李钢老师
对,发票都开了3%,肯定是按3%走 查看全部回复
3770
小黑
适用的 查看全部回复
4188
分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4625
王苗苗老师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3974
夏老师
根据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查看全部回复
4147
不缴增值税就不缴附加税,也就无需计提附加税 查看全部回复
3362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403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4146
你可以看下2020年关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问答第十期中的这个问题。 一般是可以开具的,但有些地区可能为了征管,会有不同,所以具体能否再开1%你需要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意见。 查看全部回复
4034
没有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4788
你好,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综合计算就是12.5%*20%=2.5%。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4298
连续12个月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不会被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514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日 查看全部回复
4101
看你办理的公司形式是否为非营利性机构 查看全部回复
4345
你好,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 餐饮住宿属于生活服务业,可以加计抵减 查看全部回复
14550
可以加计抵减 查看全部回复
5646
小规模纳税人每个季度销售额不到45万元,免征增值税,但是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照是否符合小微条件,符合条件,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所得税征收率为2.5%,100到300万之间的按10%征收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超过300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肯定是适用25%(高新企业除外)征收率。 查看全部回复
3439
你是什么行业?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残疾人注册公司没有税收优惠。但是残疾人相关的税收优惠有以下几点: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查看全部回复
5750
10万以内,免两个附加税 查看全部回复
8294
你好,加计抵减额计入其他收益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货: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查看全部回复
3528
4256
自然人股东还是法人股东? 查看全部回复
6223
李伟老师
你说的是哪方面的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4495
你好,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15546
印花税减免优惠有哪些? 一、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二、按照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 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dai款合同; (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dai款所书立的合同。 三、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5018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5990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2、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3、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4、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 查看全部回复
5240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4473
季度45万以为免增值税附加 查看全部回复
6747
在当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去查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5085
李力
这个是看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净利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按25%交税,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捐赠,或者成立新公司将应纳税所得额降到300万以下,合理的税收筹划。 查看全部回复
14286
分支机构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查看全部回复
4869
这个您可以参考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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